黑龙江同江市检察院探索"双查同步"新工作模式效果好
正义网佳木斯12月5日电(通讯员 苏相月 李连红)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纪检督察工作,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年初,该院纪检督察部门创新提出了“双查同步,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模式,对规范司法行为、保证办案质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效探索,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双查同步,规范执法行为”这一工作模式就是纪检督察部门下派纪检督察人员全程参与案件查办,对自侦部门查办案件的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动态监督的同时,同步检查干警执法执纪情况及办案过程中的重点环节,通过一案双查,将内部督察关口前移,促使一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规范执法的意识,避免自侦案件出现瑕疵后退卷补充侦查的“怪圈”,为后续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该院纪检督察部门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自侦部门首先主动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向院纪检督察部门填报《自侦案件报告单》,纪检督察部门收到报告单后向办案科室下达《派驻纪检督察员通知书》,纪检督察人员针对廉政风险点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对办案人员执法执纪情况、案件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否存在违规等问题进行全程介入督察,案件终结时,派驻纪检督察员要将案件督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纪检督察部门。
该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工作,查办案过程中的重点环节。不断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工作力度,针对自侦部门办案过程中的讯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法律文书填写使用、办案安全、卷宗归档、干警文明办案等执法行为和环节进行重点监督,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办案人员及时整改落实。
“双查同步”的实施,使案件监督工作做到了案前“提前介入”、案中“细致审查”、案后“调查核实”,以程序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目前该院纪检督察部门已对13件案件进行了“双查同步”案件监督,对法律文书填写不全等问题下达了三份《整改意见书》,提出纠正意见,有效规范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违法办案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