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物质保障更是精神保障
(原标题:是物质保障更是精神保障)
这几年,因为采访报道自治区住房政策,几乎跑遍了全疆各地。
在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解决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在农村,安居富民房惠及所有农民群众,改善了各族农民居住环境和农村面貌;在牧区,定居兴牧房实现了各族牧民有稳定住房和生存发展产业的愿望,逐水草而居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向现代化转变。
房子对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每一位成员来说,都不仅仅是一处住所那么简单。一座座房子寄托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这些年,自治区在城乡实施各类住房保障工程,助力各族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居者有其屋”的美好愿望在新疆开花结果。统计显示,“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建成城镇保障房、安居富民房、定居兴牧房共300多万套,让1000余万人口告别了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搬进宽敞明亮的新居,覆盖了全疆近一半的城乡群众。
几年来,在玉龙喀什河畔,在帕米尔高原,在伊犁河谷,在塔克拉玛干沙漠,无论山高路远,只要群众有住房困难和改善需求,住房保障政策就如影随形。在中央、自治区和援建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数千亿元资金投向天山南北,为各族农牧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盖起一套套新房。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城乡住房保障工程中,安居富民房不仅惠及了最多的人口,而且取得了最显著的社会效益。5年来,600万各族农民住进安居富民房,安居乐业和增收致富齐头并进。在历年来发生的多次地震灾害中,这些安居富民房无一损毁,成为各族群众的“救命房”。对处于地震多发带的新疆来说,这样的民生工程无疑给广大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
一张张笑脸,表达着对住房民生工程的赞许;一句句感恩,诉说着对党和政府的拥护。自治区实施的各类住房保障工程,真正惠了民生、聚了民心。一座座房子,既是各族群众的物质保障,更是他们安居乐业的精神保障。
(原标题:是物质保障更是精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