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关于举办“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

华语播报 2016-05-19
为深入挖掘我市民间文艺人才,培养和壮大业余文艺人才队伍,促进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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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市文广新局关于举办“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31983X/2016-00061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市文化广电局 公开日期 2016-05-19

文  号 宿文发〔2016〕56号 关 键 字 文化 活动 通知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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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关于举办“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挖掘我市民间文艺人才,培养和壮大业余文艺人才队伍,促进全市群众文艺创作的繁荣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宿迁建市20周年之际,在全市开展“民星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2月。
二、参加人员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阶层的民间文艺爱好者,年龄限5岁至80岁之间。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通过舞台表演比赛的形式来展现广大宿迁民众的文艺风采,以及群众文艺创作的能力和群众文艺作品的水平,展示宿迁建市20年来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四、参赛类别及要求:
(一)报名参赛内容包括:音乐(声乐、器乐、合唱)、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等各种类别。
(二)参赛作品要求:
1.音乐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6人;
2.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6分钟,人数不超过16人;
3.戏剧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人数在12人以内含乐队;
4.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人数在8人以内含乐队;
5.其他类别参赛作品不超过10分钟,人数在10人以内。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阶段(2016年5月20日--6月30日)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速新闻、电视手机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市广大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由各地文化部门统一负责报名登记、汇总、分类工作。
2.预赛阶段(2016年7月1日--8月31日)由各地文化部门组织各类群众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进行预赛,选拔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参加市级决赛。
3.决赛阶段(2016年9月1日--9月30日)由市文化馆组织全市优秀群众文艺人才和作品进行决赛。
4.巡演展示阶段(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选择参加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和作品,到基层社区巡演。
六、奖项设置
此次“民星大舞台”决赛将根据参赛类别和年龄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七、其他
1.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本地民间文艺爱好者积极参与。
2.各县区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优秀文艺人才和文艺作品参加全市决赛。
3.活动结束后,市文广新局将根据各地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并给予一定补助。

附件:1.宿迁市“民星大舞台”参赛报名表(个人表).doc
          2.宿迁市“民星大舞台”参赛报名表(团体表) -.doc

                                                                       宿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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